| 巴斯德之徒 发表于 2010-10-6 21:07 呵呵!尿培养和痰培养一样是常见临床标本培养中毛病最集中、临床医生反映最大的几个问题之一。
 由于受尿道 ...
是啊。目前国内标本采集质量不容乐观。
 关于UTI,我国的诊断标准已经落后了,需要尽快修订。
 台湾对UTI的医院感染诊断,就分“有症状和无症状”两类。
 但台湾就标准实施中,也在不断研讨和完善。
 现就台湾的《医院感染诊断标准》的UTI部分和台湾院感协会的相关会议纪要贴出,供大家参考理解UTI。
 
 台湾医院感染诊断标准(99年二版)
 医疗照护相关感染监测定义 (卫生署疾病管制局所编定)
 UTI
 有症状的泌尿道感染(CODE:UTI-SUTI)
 
 1.有症状的泌尿道感染标准一:
 病人在留取尿液培养时有留存导尿管;且
 没有其他确认的原因下,必须符合至少下列一项征象或症状:
 发烧(>38℃)、耻骨上压痛、或肋脊角疼痛/压痛(costovertebral angle pain or tenderness);
 且尿液培养出菌落数≧105/ml,且微生物不超过2种。
 2.有症状的泌尿道感染标准二:
 病人在留取尿液培养时有留存导尿管;
 且没有其他确认的原因下,至少有下述任一项征象或症状:
 发烧(>38℃)、耻骨上压痛或肋脊角疼痛/压痛,
 且尿液检验至少有下列任一项:(1)对白血球酯酶(leukocyte esterase)或亚硝酸盐(nitrite)呈阳性反应。
 
 (2)脓尿(未离心尿液常规检查之WBC≧10/mm3或≧3/HPF)。
 (3)未经离心之新鲜尿液,经革兰氏染色检查,在油镜下发现有微生物。且尿液培养出菌落数介于≧103/ml及<105/ml,且微生物不超过2种。
 
 无症状的菌尿症(Asymptomatic bacteriuria) (CODE: UTI-ASB) 第10-11页:
 
 收案标准须符合下列标准:
 1.不论病人在留取尿液培养时是否有留置导尿管,病人无任何症状或征象(如任何年龄的病人,没有发烧(>38℃)、急尿、频尿、解尿困难、耻骨上压痛或肋脊角疼痛/压痛,或≦1岁之婴儿,没有发烧(肛温>38℃)、低体温(肛温<36℃)、呼吸暂停、心跳徐缓、解尿困难、嗜睡、呕吐);且
 
 2.套尿液培养之微生物菌落数≧1000000/ml,且泌尿道致病原(uropathogen)不超过2种(泌尿道致病原包括:Gram-negative bacilli, Staphylococcus spp., yeasts, beta-hemolytic Streptococcus spp., Enterococcus spp., Gardnerella vaginalis, Aerococcus urinae, and Corynebacterium (urease positive));且
 
 3.血液培养阳性,且培养出的微生物至少有一种与尿液培养出的泌尿道致病原相同。
 
 台湾医院感染诊断标准研讨会纪要
 
 一.第一次研修会议(99.08.07)决议:若泌尿道感染属于当次疗程,虽尿液培养的结果为阳性且显示菌种不同,仍视为同次感染,不再收案。第一次研修会议(99.08.07)决议:有关【脓尿】 的定义皆指未离心尿液,但目前各医疗院所的尿液检验皆为以离心的尿液,所以本会议决议另敬呈提报卫生署疾病管制局院感谘询委员会做讨论。
 
 二.第二次研修会议(99.08.23)决议:『非当次疗程』系指:U/A WBC(-)、临床症状改善、停用抗生素,可以再次收案标准。第二次研修会议(99.08.23)决议:对于使用过抗生素的尿液培养,有症状的泌尿道感染、无症状的菌尿症,收案定义中的菌量(<104视为污染菌、>105视为病原菌)是否要调整修改,本次会议决议另敬呈提报卫生署疾病管制局院感谘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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