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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卡等级:本地老炮打卡总奖励:3052最近打卡:2025-09-13 06:08:17 | 
| 震惊、惋惜、愤怒、思考,将凶手绳之以法。 
 我院明确规定病人自带药物不予注射。
 自购药品质量难以保证,出了问题医务人员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曾有一名病人自购白蛋白来院要求注射,被我院拒绝,医生仔细看了看药品标签说明书,怀疑假药。
 现在市场假药如此泛滥(为便宜网购药品也很多),难免购到假药,如果注射出了人命,不知媒体又如何评说?
 这位医生坚持原则,竟然付出了生命代价,痛心啊!
 通过这一惨剧,我们在执行医院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上吸取和总结的教训又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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