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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2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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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拙凌 发表于 2012-2-2 08:39 请问教授,这个指标如何制订呢?
 是送检率还是消耗的培养瓶量呢?或者二者都必须达到呢?另外,还有很多医 ...
类似监控,上海市质控中心已经很有经验了
  
 血培养送检指征,即出现这样的情况,必须抽血培养。
 (1)发热>=38.5℃伴下列一项。
 A.寒战;
 B.肺炎;
 C.留置深静脉导管超过5天;
 D.白细胞>1.8万/mm3;
 E.感染性心内膜炎;
 F.收缩压低于90mmHg;
 G无其他原因可以解释的感染.
 (2)发热>=39.5℃
 定期监控满足上述条件的病人,是否抽血培养。
 通常我们会要求分级扣分,比如做到>80%,不扣分;61-80%,扣1分;41-60%,扣2分;21-40%,扣3分;<20%,扣4分。
 当然,在医院层面上,建议出现这样的病例,逐一分析,只要临床医生没有合理的说法,就要指出,是漏检了。并提醒医生,以前漏检没有问题。但是,现在上面(即质控中心)要检查,扣分很厉害的。这样临床医生就被说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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